海关总署:部门货色、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
2025-04-27 17:27 进出口贸易动态 | Company News 阅读:次
中新经纬4月24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坐24日动静,经会签生态部、农业农村部、海关总署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《海关总署关于明白部门货色、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通知布告》,明白了海关对纳入药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办理的货色、物品,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。
据引见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风险办理、科学施策、高效措置的准绳,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成长,充实考虑了保障人平易近健康和公共卫生平安、保障国际交通商业往来。该法第二十二条对进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做出新的,聚焦国境卫生检疫的立法初志,将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范畴调整为“血液等人体组织、病原微生物、生物成品等关系公共卫生平安的货色、物品”,并明白“纳入药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办理的除外”。
据引见,本次调整后,纳入药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办理的货色、物品,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,物品实施卫生检疫检验。涉及海关其他监管要求不变。(中新经纬APP)。
本次调整后,纳入药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办理的货色、物品,不再实施海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,海关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检验。若是企业已取得我国药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相关从管部分核准的证明材料,则企业向海关申请进境响应的货色可视为纳入药品、医疗器械办理。若是企业已取得我国或国外的药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相关从管部分核准的证明材料,则企业向海关申请出境响应的货色可视为纳入药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办理。